本文转自:中国证券报
中证网讯(记者林倩)4月21日晚间,东方证券发布A股配股提示性公告,对全体A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A股配股价格为8.46元/股,按每10股配售2.8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股份,配股代码为“”,配股简称为“东方配股”。投资者如不参与,将面临一定的除权损失。
公告显示,东方证券此次A股配股缴款时间为年4月21日(T+1日)至年4月27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缴款期公司A股股票全天停牌;年4月28日为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期,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一天;公司A股股票将于年4月29日开市起复牌。
东方证券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年4月20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的发行人A股总股本约59.67亿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2.8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约为16.71亿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东方证券成立于年3月,年3月成功登陆上交所,年7月H股IPO,成为行业内第五家A+H股上市券商。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公司积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抓住发展机遇,逐渐壮大为一家经营稳健、具有发展优势和特色、综合实力较强的综合类上市证券金融控股集团。公司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等主要经营指标进入行业前列,连续13年获得A类证券公司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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