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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允许证券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北京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凤茹)为落实新《证券法》有关要求,支持证券公司充实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5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次《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修改,主要包括允许证券公司公开发行次级债券、为证券公司发行减记债等其他债券品种预留空间、统一法规适用等内容。

证监会称,将规定中机构投资者定义统一至《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将次级债券销售相关要求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进行调整。此外,增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作为上位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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