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5日消息(记者李墨轩)收到《立案告知书》三个月后,东北证券5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于5月12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在豫金刚石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做出行政处罚。拟决定对东北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68万元,并处以.04万元罚款。
东北证券被罚没超万元,5名保代被警告并罚款
2月6日,东北证券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在执行豫金刚石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涉嫌保荐、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5月14日公告显示,证监会查明东北证券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东北证券系豫金刚石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人,证监会在豫金刚石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查反馈意见中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及合法性、是否具备履行认购义务的能力进行核查。
东北证券未按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证远洋”)的资金来源审慎核查。天证远洋实际出资与其承诺不符。
东北证券出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期间该项目保荐代表人为于国庆、葛建伟。
东北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对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金事项审慎核查,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未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