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股票发行上市”必须委托律师,而且必须是专业的律师才能够胜任这一项工作,因为该事项涉及的法律内容繁多且复杂,“股票发行上市”也影响到不特定的多数人,影响面广且重大。具体的工作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解答甲方股票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和申报程序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2.应甲方要求,参与同承销商的磋商、谈判,审查甲方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合同,维护甲方利益;
3.起草、审查或者修改甲方公司章程和各种专项协议,对存在问题的相关条款、内容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4.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知识产权、税务、债权债务确认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5.对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6.对资产重组、收购兼并事项进行规范并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7.对甲方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规范工作;
8.审查招股说明书、承销协议等法律文件;
9.审核甲方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10.审核全部申请文件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之后,出具法律意见书;
11.协助解决和处理证券主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提出的相关要求与问题;
12.双方根据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具体情况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务内容。那么多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服务周期一般也比较长,因此,该类服务的律师费一般采用分阶段支付的形式,比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支付方式为: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2.股份公司辅导完成后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3.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出具后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4.股票上市后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股票发行上市未能获准时,甲方不得拒绝支付前款所有法律顾问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前款第4项法律顾问费减按50%支付。上述这两项内容,同样是《“股票发行上市”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重要内容,主要条款;提醒客户,在正式委托律师办理该项业务时,这两项内容需要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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