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赞成、1票弃权”,12月28日上午,历时4年、经过4审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会上正式通过。
新修订的证券法从现行的条减少到条,章节却从12章增加到14章,增加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专章。大大小小的修订多达上百处,包括扩大证券定义、提高违规处罚力度、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等。
而此次修订的“重头戏”,是长达近20年的核准制将退出历史舞台,注册制将全面推行。
新修订的证券法将于明年3月初正式施行。
发审委“身影”消失在法条中
证券法上一次修订要追溯到年。14年来,随着创业版、新三板、科创板的设立,中国资本市场逐渐呈现出多层次特性。
与此同时,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也遇到诸多问题,其中被诟病最多的是证券发行方式。
在证券法修订四审期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稹在一次论坛上,谈及了核准制的不足。他认为,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的10年,正是我国经济结构快速调整的10年,但从股市这个窗口看,这些变化还显得有些缓慢。
陈稹将10年来美国股市的变化与国内作对比,发现10年前美股市值前10位的公司,绝大部分是以制造业、金融服务业等为主的传统企业。10年后的今天,排名发生了显著变化,新经济、科技公司涌入。反观国内股市,10年来,A股前10大市值的公司仍以传统行业为主。
陈稹认为,A股市场在支持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发挥的作用还不够。而核准制下的实质审核,实际上无法解决“欺诈发行”这一“隐疾”,同时会导致资本市场缺乏创新竞争力。
年,注册制改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被正式提出,但长达5年的时间里并没有落地,直至年科创板设立,注册制得以“登场”。今年上半年证券法三审稿发布时,许多学者呼吁,此轮证券法大修,理应全面推行注册制。
改革的决心最终体现在了四审稿中。在“证券发行”这章中的第一条里,明确“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此前三审稿中的“核准”二字变成了“注册”。
随之消失的还有发行审核委员会的“身影”。这个在年设立的部门,在过去26年里,担负着审核股票发行申请的职责。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李曙光曾担任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在他看来,让监管部门给上市公司做背书,显然不合适,这让许多股民产生一种因信任政府而信任上市公司的错觉。
李曙光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早年间,发审委可以起到为投资者把关的作用,扮演了一个重要的历史角色。但我国股市发展已经30年,再用发审委来把关没有必要。发审委取消意味着今后“监管干监管的活,市场干市场的活”。“这说明我们对市场经济的理解上了一个新台阶。”
“推行注册制意味着监管部门‘无权一身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刘纪鹏表示,过去发审委的存在被视为是监管部门权力的体现。取消发审委,推行注册制,这次证券法的修改是把改革推向了深处。未来监管部门可以把更多精力从“选美”转向“抓坏人”,当好资本市场的“警察”。
注册制降低了上市门槛,但却更强调真实性。在李曙光看来,有着多年注册制经验的美国市场,并不能成为我国推行注册制完全照搬的对象,“我国的注册制一定要有中国特色。”
李曙光发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模正逐渐缩小,国内证监会虽然取消发审委和审核制,但在打击欺诈发行、内幕交易上,监管范围更广更严更细,需要更多的监管力量。
注册制的分步实施需留出制度空间
为了更好地支撑注册制改革,新修订的证券法对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做了相应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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