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年修订)》的通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年修订)》的通知
上证发〔〕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流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年9月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的通知》(上证发〔〕5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转自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