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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被立案调查,事涉泽达易盛欺诈发行

红星资本局消息,3月31日晚间,东兴证券(.SH)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在执行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现证券名称:*ST泽达,.SH)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此前,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泽达易盛及董事长林应分别于年5月、7月被证监会立案。证监会对此案调查完毕后,于年11月向泽达易盛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泽达易盛拟被采取强制退市,林应等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截至目前,泽达易盛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已披露至第十九次,作为保荐机构的东兴证券,也难逃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结局。

↑资料图据视觉中国

出现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未履行好“看门人”责任

泽达易盛的上市历程,要从年说起。

年6月13日,泽达易盛披露招股书申报稿;年4月2日,上交所同意泽达易盛发行上市(首发);同年6月23日,泽达易盛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19.49元/股。

泽达易盛招股书显示,泽达易盛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为胡晓莉、陶晨亮。泽达易盛发行费用共计.32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保荐、承销费用.52万元。

↑截图自泽达易盛招股书

在泽达易盛招股书中,东兴证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魏庆华曾声明,“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而在年8月,泽达易盛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泽达易盛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交所指出,胡晓莉、陶晨亮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人期间,未勤勉尽责,未能有效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违规理财事项,未能有效督导公司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及持续督导意见不准确、不完整。

三个月后,泽达易盛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调查完毕。证监会下发给泽达易盛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再指出,泽达易盛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上市后,泽达易盛在年报、年报中均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行为。

同期,东兴证券方面曾表示,“将认真反思,加强管理,持续提升执业质量,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提高履行服务实体经济使命能力。同时,将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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