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证券公司保荐业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正式稿发布并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变革,新《证券法》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完善投资者保护、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法律职责等。建立统一、规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标准,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全面推行注册制的重要基础,对于促进形成能力和责任相匹配的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相互制约、各负其责的‘看门人’机制有着重要意义。”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表示。规则主要内容《规则》共六章五十一条,主要特点和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调整保荐代表人管理模式,强化保荐机构对保荐代表人的管理责任,将保荐代表人准入资格考试改为非准入型的水平评价测试,将事前执业资格管理改为事后执业登记管理;加强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自律管理,建立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持续动态跟踪公示机制。二是建立保荐执业规范,细化保荐项目承揽、立项、辅导、尽职调查、推荐、持续督导等关键流程的工作要求,压实保荐责任。三是健全保荐机构责任体系,强化保荐机构内部问责机制,完善勤勉尽责的示范标准,加强证券中介机构保荐协作,推动各方主体归位尽责,形成市场合力。四是通过完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保荐代表人名单分类管理、公示和推广以及即时响应等多种自律管理机制,构建市场化的自律约束、道德约束、诚信约束、声誉约束机制。较征求意见稿有五大方面调整年6月19日至24日,协会就《规则》向证券公司、监管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近60余份反馈意见。根据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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