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炼金术THEALCHEMYOFFINANCE
听百家之言,问证券化之道
问资产证券化之道,寻资产证券化之术
资产证券化界精英翘楚、各抒己见、碰撞思想,
行他山之石之益,呈著说立言之机。
目录
一、前言·资产证券化国际趋势借鉴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相关介绍
三、国际REITs介绍
四、全球资产证券化案例大全
前言:
房地产证券化是当代经济、金融证券化的典型代表,是一国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的必然趋势。而资产证券化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经济去杠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有效方式;是贯彻落实十九大“房住不炒、租购并举”思想的重要抓手,是促进金融与不动产良性循环的重要工具。资产证券化在租赁住房、PPP、基础设施、养老地产和城市更新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租赁住房和基础设施领域是最有希望的突破口和落脚点。
发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的作用包括:
第一,基础设施公募REITs有助于政府去杠杆。通过REITs能够把有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资产转移给投资人,从而实现社会资本方从政府端承接资产。第二,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可解决社会资本方的退出路径问题。从社会资本方的角度来说,社会资本方若通过PPP的方式获取资产,再结合REITs模式则可以实现轻资产化运营的转变,并打通PPP的退出路径。第三,基础设施公募REITs符合投资人风险收益匹配的诉求。通过基础设施公募REITs,能够让更多的投资人参与到这类相对比较有稳定现金流的,风险相对可控的优质资产。
我国目前对于房地产证券化(公募型)还处于研讨和摸索阶段,在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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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REITs市场发展迅速,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美国、日本和新加坡为代表的成熟REITs市场的发展历程和现状,目前国际REITs市场总规模已经超过两万亿美元,规模相当可观。
国外REITs发展可以归结出一些共同的特点,例如对于REITs收入与资产结构的要求,对于REITs的收入进行强制分配的要求以及对于REITs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安排。
海外REITs的主要参与方,发起者和投资者非常规范化,从而形成了一个非常成熟、规模可观的市场。这些经验对于中国发展自己的REITs市场有着很大的启发。
“REITs”(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在境内被翻译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但REITs的法律形态并非全部是基金,目前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中,除中国香港地区、德国采用基金(集体投资计划)外,大部分市场采用公司制或信托制。
在美国,REITs起源时初始状态为非公司的信托形态,这主要是由于年美国国会通过《国内税法典》的修正案《房地产投资信托法》(REITActof),正式允许设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并对信托制下施以优惠的税收待遇。但随着年、年两次修订的《税制改革法》对于“管道”型公司税制的优惠政策出台,美国市场上REITs已基本通过特殊目的公司(SPC)实现物业持有及风险隔离,并通过SPC发行股票或收益凭证实现上市交易。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均采用单行立法方式,明确采用信托为SPV载体,通过发行投资凭证(受益凭证)方式实现REITs基金上市。
因此,对于REITs这一金融产品而言,从全球来看,载体形式较为丰富,以公司制载体为主,而亚洲主要通过构建信托法律关系实现REITs。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相关介绍
目前,在我们国内资产证券化有四种模式:
1、央行和银监会主管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ABS或者称银行ABS);
2、证监会主管的非金融企业专项资产证券化(企业ABS);
3、交易商协会主管的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ABN;
4、保监会主管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四种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发起人、基础资产、交易结构以及上市流通场所等方面。
房地产ABS融资是指以房地产相关资产为基础资产,以融资为主要目的发行的ABS产品,其实际融资人主要为房地产企业、城投/地方国资企业和持有物业的其他企业,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底层资产主要包括两方面:
1不动产;
2、债权;债权又分为既有债权和未来债权。目前主要的操作模式包括“类REITs”、CM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运营收益权ABS(如酒店收入)、物业费ABS和购房尾款ABS等类型。
①.类REITs产品
由于国内REITs相关法规和税收政策尚未完善,大多数房地产企业搭建的REITs融资实际上是对标准化REITs做了细微调整,通过券商或基金子公司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方式嫁接私募合格投资者,被称之为类REITs。国内在REITs投资方面主要还是采用的固定收益投资逻辑,以银行资金为主,股权投资者较少。
在常见的“类REITs”产品中,一般需要券商或基金子公司设立并管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从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处募集资金投入到REITs的私募基金中,并通过REITs私募基金所分派的物业现金流向投资者分配收益。写字楼、酒店、购物中心等物业则是以项目公司股权形式装入REITs私募基金,并由REITs私募基金持有。
从基础资产上看,我国“类REITs”主要模式为物业+租金的证券化模式。
不动产作为一种天然的生息资产,能够较好的满足资产证券化的产品设计需求,逐渐成为房地产企业扩大融资、降低融资成本的新途径。
公司通过将商业地产转让给资产专项计划实现现金流入,缩短了商业地产的投资回报周期,提高了商业地产的资产周转率,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提升商业运营管理能力,拓展公司商业地产轻资产的经营模式。
租金的基础资产选择方面,优选:
1、企业的空置率应当较低且相对稳定;
2、租户的履约能力较强;
3、租金金额持续稳定,已签订租约覆盖整个专项计划续存期,或者可以形成合理租金预期。
物业的基础资产选择方面:
1、不动产必须产权清晰,无抵质押状况且可转让;
2、物业具有较强的升值预期;
3、物业转让前已进行或可以进行合理重组;
4、物业处于一、二线城市核心地段较为适宜。
②CM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CMBS是一种不动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将单个或多个商业物业的抵押贷款组合包装构建底层资产,通过结构化设计,以证券形式向投资者发行。该项产品具有发行价格低、流动性强、充分利用不动产价值等优点,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多次在类REITs产品创新,而CMBS却姗姗来迟。其实CMBS和类REITs的融资模式十分相似,而且CMBS会更加方便快捷,由于CMBS资产并不需要出表,不必像发行类REITs产品,需要成立有限合伙公司,并且完成股权交割等等较为繁琐的事项,同时,又能与类REITs一样,实现较大额度的融资。
商业地产的经营特别需要资产证券化的支持。资产证券化不仅能满足商业物业发展所需要的长期资金,有利于提高经营水平和最大化地提升商业物业的价值;资产证券化还可以实现众多投资者的参与和选择的机会,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最后,资产证券化还有效分散了投资人投资商业地产的风险,促进行业的稳定发展。
CMBS较大的丰富了开发商持有商业物业的融资工具,优化融资成本和资本结构。由于该项融资工具对应到资产层面来控制杠杆率,实际上也是一种稳健的融资工具,符合中央去杠杆去库存的精神。CMBS会要求锁定底层资产,通过先计算未来的现金流,融资金额方面评级机构一般会在未来租金现金流的现值基础上打上一定折扣。
CMBS的底层资产为商业物业的租金,所以在资产的选择方面与“类REITs”租金的要求一致,即:1、企业的空置率应当较低且相对稳定,而且由于空置等原因不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物业也被列入了负面清单;2、租户的履约能力较强;3、租金金额持续稳定,已签订租约覆盖整个专项计划续存期,或者可以形成合理租金预期。
③.物业费证券化
物业费是指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依据物业合同向业主(一般多适用于住宅物业)或承租人(一般多适用于商业、办公、仓储等地产)收取的物业服务费(还可以包括停车管理服务费用等,视物业合同而定)。
物业费ABS的交易结构与其他ABS产品来说并没有太多特殊之处,但增信措施值得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