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上海6月2日电(记者杨溢仁)亿元、亿元,亿元,从年到年,即便期间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仍交出了“亮眼”的成绩单,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日渐凸显。
分析人士认为,资产证券化作为具有资产出表、降低资产负债率、突破融资主体信用水平限制等特殊优势的融资工具,在制度建设日臻完善,宏观经济依旧面临一定挑战的大背景下,料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逆势扩容成绩“亮眼”
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影响,年以来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遭受了巨大冲击,但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却交出了一份让人满意的成绩单。
尤以企业资产支持证券为例,据中诚信国际测算,在疫情影响下,国内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猛增,年企业资产证券化发行量大幅上升——合计单,企业ABS供给规模较年增加了40.05%,达到了.30亿元。
另据记者了解,企业资产证券化自年实行备案制以来,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累计发行规模已突破3万亿元,有超过家企业通过盘活存量方式,实现了再融资。
除了规模的扩容,不难看到,年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于产品创新方面的“步伐”亦不曾停歇。扩募机制的实施、SPV结构的简化、底层基础资产范围的扩大……无疑,在国家宏观政策的积极推动及引导下,企业ABS市场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创新活力,产品在基础资产类型、结构安排等方面有望进一步延伸探索,持续提升存量资产选择的便利性和灵活度,更好地发挥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的作用。
“资产类型的持续丰富,创新产品结构的不断出现和优化,都标志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和深度将不断增进。”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卢大彪在出席第七届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暨第五届CNABS年会时指出,“与此同时,资产证券化服务国家战略的作用也将不断凸显。”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支持中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碳中和”、绿色发展、抗疫复工等方面,均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市场潜力尚待激发
不可否认,ABS市场的繁荣发展,除受政策支持及推动外,市场需求的与日俱增同样至关重要。那么,ABS产品缘何能够受到投资机构的青睐?
山西证券资产管理北京部高级经理万千红以供应链ABS为例,释出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较之于非标融资渠道,供应链ABS具有如下突出优势——包括融资成本更低(因为是标准化产品)、能够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和品牌宣传作用、可以不占用核心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
其次,与债券等传统债务融资方式相比,供应链ABS的优势同样明显——即基础资产为企业的应付账款,所以发行供应链ABS不会增加核心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会增加企业的负债;发行供应链ABS能够加快上游供应商的回款速度,增加对供应商的扶持力度,并解决供应商融资难问题,进而有助于争取到更低的采购价格,加强供应链管理;供应链ABS的票面成本往往要通过应收账款的折价转让去实现,因此在供应商资金需求比较强烈,并且自行融资能力偏弱的情况下,供应商往往愿意去分担一部分成本,这样能够实现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的双赢。
“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CSF理事会副主席、和逸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庞阳指出,“和国际市场比较,在美国,房贷加ABS共有约13万亿美元,REITs存量——包括公募和私募在内的总资产约3.5万亿美元,两方面合在一起折算人民币超过万亿元。个人认为,未来十年,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ABS和ABN)、叠加REITs,三合一有望实现50万亿元到万亿元的规模。”
风控成为阶段焦点
在庞阳看来,想要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市场,并借助其服务好实体经济,则从产品发行到管理全方位推动标准化建设,完善信息披露、做好风险管控、培育多元化投资者群体、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已迫在眉睫。
尤其在信用风险频现的大背景下,资产证券化的各市场参与方当前如何进行风险防控?
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部总监赵晟阳表示:“其一,我们会对底层资产的真实性进行反复核定。毕竟底层真实性,是确保保理公司权益的第一道防线。其二,在项目开启初期,需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其历史的信用记录等进行评判,来确定该企业是否具备承担还款的诚信和能力。其三,在有条件的前提下,还是更希望企业可以进行第三方增信。”
“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础设施服务机构,我们更愿意去服务于涉及到重大民生民计,包括一些重要的支柱产业内的企业。”中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副总裁黄英则表示,“站在担保业务的角度,我们倾向于去支持具备一定历史、具备一定‘龙头’地位,以及自身经营非常稳健——财务、内控制度非常完备的企业。”
此外,“就风险控制的层面考量,除了抵质押、保证金、第三方担保、债务加入等形式外,若遇到那些‘1+N’‘N+N’——即涉及到单一核心企业,且额度非常大的项目,我们公司本身也会有一个类似于授信控制的举措。”黄英补充说,“通过评判相关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额度,我们会在额度内与其展开合作,这是我们风险控制的常规手段。至于那些比较新型的供应链产品,我们会深度介入其三流——即信息流、物流、货流,旨在做好实时控制。”
数据显示,截至年末,年存量企业ABS合计到期应偿还证券数达只,规模.45亿元。随着企业ABS产品发行量的提升——期限较短的供应链及个人消费金融类产品大量发行,年市场所面临的集中偿付压力不容小觑。
完善信披仍是关键
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如何在现有的路径条件下,更好地促进资产证券化规范化和健康化的发展?
大部分业界专家认为,信息披露的完善仍是重中之重。毕竟,信息披露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直接关乎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资本市场运行的效率和运行效果。而与美国等成熟市场相比,我国资产证券化还存在着诸如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法规层级较低、披露要求不细致、未建立权威数据库;信息披露主体法律责任不明确——信息披露法定主体与实际融资人的不统一、信息披露义务民事法律责任缺位;电子化程度不高;多头监管——存在多重披露、要求不一致、监管职责不清等问题。
“对于券商而言,涉及到ABS业务,我们有两层身份。一个是承销商,另一个是管理人;一方面代表卖方业务,另一方面代表买方业务,当两个身份集于一身时就比较容易产生利益冲突。眼下,加强行业的监管,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正当时。”在山西证券资产管理北京部总监敖莎看来,“如何破局?我们建议可在资产信息披露层面不断完善关键信息披露点,并通过标准化表格提高披露信息的一致性、可比性与‘决策有用性’,便利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让投资者能够对资产‘心里有底’,这样才能不断引导资产证券化回归‘资产信用支持’的本义,激励从业人员在‘中介职能’外更多地探索发掘优质资产的价值,并通过卓越的定价能力获得超额收益,促进资产支持证券行业良性发展。”
来自中央结算公司中债研发中心的观点认为,借鉴国际经验,未来可由如下层面着手,多措并举,构建“穿透披露”的法律制度体系。
首先,就法律层面考量,建议进一步探索对资产证券化进行专门立法,规范底层资产信息披露总体要求。
其次,站在制度层面,建议继续完善各大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息披露指引,逐步推动发行阶段和存续期内对入池资产重要信息进行逐笔披露,为投资者和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决策参考。初期建议对自愿逐笔披露的发起机构给予激励政策,比如探索将穿透披露的证券化产品纳入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合格抵押品池或公开市场操作可用券种,并享受利率优惠等。
再者,于监督层面,建议通过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息披露主体的监管评价和市场评价,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督促提升信息披露能力和业务管理能力。培育第三方机构,对信息披露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复核。
最后,借助数字化平台和科技手段,优化信息披露的操作效率亦将是大势所趋。
“AI、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未来所有这些手段都会被应用到底层资产的真实性鉴别上。”中诺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裁周颖称,“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目前我们已建立了几套系统。其一,是跟核心企业搭建资产的云链平台;其二,是针对所有供应商和经销商打造一套供应链金融的平台,旨在帮助其更便捷地拿到供应链ABS融资;其三是与所有的金融机构合作——不局限于券商,也包括银行等投资人,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如律所和评级),给他们提供一个清晰了解资产交易过程当中所有流程和底层资产信息的资产管理平台。”
总而言之,利用科技手段完善底层资产和信息的归集与披露,提升底层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乃大势所趋,而这也将为未来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逐笔披露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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