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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定谔注销东方投行合并批复过期,东方证券

券业行家,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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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获准吸收合并投行子公司已过去半年有余,东方证券的最新回应,似乎另有玄机。

回应互动话题

话说,9月4日盘中,某位投资者通过互动平台向东方证券发出问询:“吸收合并投行子公司啥时候完成,证监会的批复是否已经过期?

盘后,东方证券董事会秘书王如富先生回应称,公司正在稳步推进吸收合并全资投行子公司的相关工作,根据监管要求和工作进程将适时进行信息披露。

短短数行问答,让行家有些意外。

这里提到的投行子公司,正是东方证券旗下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投行)。

曾经是东方花旗的这家投行子公司,在年获准设立,次年开门展业。已经经历了一轮风云。

正如行家在《东方投行:风云二十年》等文中的点评,今年2月28日,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东方证券对东方投行的吸收合并。

批文期限已过

要知道,这份批文载明,合并完成后,东方证券拟变更业务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东方投行将解散,旗下北京分公司变更为东方证券北京分公司,工商注销等程序将在6个月内完成。

屈指算来,6个月转瞬即过。

东方证券在8月30日晚间披露年中报之际,这份批文已经到了6个月期限。

这也难怪,投资者会对东方投行的合并事项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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