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新股发行定价新规出炉。
9月18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布了相关的业务规则,两所相应的委员会也就“促进新股博弈均衡、保障发行平稳有序”发出了倡议。
来看关键内容:
1、完善高价剔除机制,将高价剔除比例从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
2、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时间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
3、加强询价报价行为监管,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时规范要求、违规情形和监管措施,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的,上报证监会查处或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取消发行价格超出投价报告估值区间范围需说明差异的相关要求。
5、高价剔除比例不超过3%,不低于1%。
6、承销商和发行人综合多方因素审慎合理定价,定价超“四个值”孰低值的,超过幅度不高于30%。
7、网下投资者加大新股投研力度、客观专业独立报价。
8、上交所将在发行方案备案工作中,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遵守行业倡导建议的有关情况予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