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7日讯今日,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股份”,.SZ)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盘,崧盛股份报.88元,涨幅.87%,成交额15.79亿元,换手率74.24%,振幅.42%,总市值97.24亿元。
崧盛股份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中、大功率LED驱动电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是目前国内中、大功率LED驱动电源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产品主要供应下游LED照明生产厂商用于制造中、大功率LED照明产品,终端产品主要应用于城市路桥、高速公路、隧道、机场等大型户外LED照明设施,以及工业厂房、仓库等LED工业照明设施,同时正向植物照明等新兴应用领域拓展。
崧盛股份无单一控股股东,公司为自然人田年斌和王宗友共同控制的公司。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田年斌和王宗友分别直接持有公司32.47%的股权,两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64.94%的股权,自公司成立以来就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崧盛股份年10月23日首发过会,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年第36次审议会议对崧盛股份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为: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申报材料披露的外协加工供应商精准微的实控人为敖志华的依据;(2)精准微用于外协服务的设备为敖志华个人财产的原因与合理性;(3)发行人聘请敖志华为SMT技术顾问所履行的法定程序、聘任期限、报酬与主要服务内容;(4)发行人未将敖志华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深圳市国华达电子有限公司列为关联法人的原因与合理性;(5)将敖志华、宋之坤纳入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因、合规性与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产品直接与间接出口美国市场占比较高且持续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以及年毛利率上升较高的原因与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崧盛股份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崧盛股份本次发行价格18.71元/股,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郭忠杰、陈华国。崧盛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4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1亿元。
崧盛股份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26万元。崧盛股份5月31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59亿元,分别用于大功率LED智慧驱动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和智慧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崧盛股份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99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5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00万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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