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龙节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号)。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82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0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为3,.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1.50%;网上发行数量为1,.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28.50%。根据《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倍,高于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股的整数倍,即.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有效申购倍数为4,.倍。
敬请投资者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