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反光”、“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3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