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7日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年第69次发审委会议于昨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四川湖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山股份”)首发未通过。
湖山股份的保荐机构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唐忠富、周晗。
湖山股份是一家从事专业音响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为数字扩声系统、数字广播系统、数字会议系统、文化装备等音视频成套设备。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湖山股份总股本.00万股,九洲集团直接持有公司.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10%,为公司控股股东,并通过控制兴绵基金控制公司19.00%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3.10%股份。年9月,绵阳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绵国资产[]34号),批准九洲电器采取“存续分立+股权划转”方式实施内部资产重组,九洲电器存续并分立新设九洲集团。年10月,九洲集团注册成立;年12月,九洲集团与九洲电器签署《公司分立协议》,将九洲电器持有的发行人44.10%股份分割至九洲集团,公司控股股东由九洲电器变更为九洲集团。
绵阳市国资委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九洲集团90.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绵阳市国资委系绵阳市人民政府下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代表绵阳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九洲电器和九洲集团均为绵阳市国资委控制的国有控股公司,公司年12月控股股东变化未导致实际控制人变化。
湖山股份原拟深交所主板上市,拟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不存在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安排。湖山股份拟募集资金4.06亿元,分别用于智能环保视听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升级与建设项目。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年12月,发行人控股股东由九洲电器变更为九洲集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九洲电器将发行人全部股份划转至九洲集团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2)九洲电器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隐性关联交易;(3)前述控股股东变化未导致发行人实控人变更的认定论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因存在“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被禁止3年内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事项产生的具体原因,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相关整改措施及有效性;(2)禁止公司3年内参加军队釆购活动是否对发行人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今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