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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绿色金融需要大力发展绿色债券市场

每经特约评论员陈思鳗黄珍贾明(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新时代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

近日,国务院印发《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绿色金融是从源头上通过引导资金配置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30-60”碳中和目标的有效抓手。而绿色债券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够助力资金进入绿色领域,满足绿色低碳项目的资金需求,还能够推动各微观企业进行绿色低碳转型。

自年9月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和“研究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以来,我国致力于探索出一条将金融手段与绿色发展相结合的道路。Wind数据库显示,从年至年,我国国内贴标绿色债券共发行了只,境内绿色债券累计规模已突破1万亿元,达到.54亿元。

绿色债券等融资渠道加强了对实体行业污染防治、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筛选出具有领先地位的绿色产业,促进了绿色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此外,在绿色金融的发展理念下,传统行业中污染严重、绿色创新技术弱的企业会加快自身转型升级效率,紧跟绿色发展趋势。

绿色债券面临的挑战

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绿色债券具有“绿色”和“融资”的双重属性,是绿色金融最主要的金融工具之一。我国绿色债券虽起步时间晚,但由于近年来我国对低碳理念和绿色经济等概念的重视,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十分迅速。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的统计,中国绿色债券的发行总规模已居于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

在笔者看来,与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绿色债券的标准体系和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期,还存在以下现实挑战:

第一,认定标准存在差异,难以吸引境外投资。虽然我国在年重新对《绿色债券支持目录》进行了调整,但其仍存在两方面问题。首先是国内标准存在差异:由于层层下发、多头监管的问题,不同部门根据《绿色债券支持目录》所制定的资金规定、发行流程和优惠政策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使发行方难以对各标准进行识别。其次是国内与国际的标准难以进行统一化处理:国内标准相对国际通行标准较为宽松,无法使境外投资者对国内绿色债券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估,从而降低投资效率。

第二,发展仍处于初期水平,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国内债券市场由年至今,发展时间较短,绿色债券市场基础不稳固。国内绿色债券的发行方呈现多元化发展,从以银行类金融机构为主导,逐步开放到地方政府、政府支持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等实体部门。在我国政府的大力推行下,尽管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速度快、发行量不断扩大,但较普通债券,绿色债券的发行规模占比较小且呈下降趋势。

中诚信绿色债券数据库显示,年绿色债券占比仅为0.39%,较年的0.63%出现大幅下降。造成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较小的主要原因是评估成本高、发行标准严苛以及后续运营追踪问题繁琐,使部分发行者望而却步。

第三,投资者积极性欠缺,交易市场活跃度不高。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的数据,年境内绿色债券投资者中,商业银行和非法人产品占主导地位,各自占比52%和34%。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国家开发银行年9月开放的“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保护”专题绿色金融债券,是首次向社会公众零售的绿色债券,扩宽了个人投资者参与绿色金融的渠道。整体而言,国内绿色债券虽然在安全性和监管力度上强于普通债券,但据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测算,绿色债券的收益率差平均比非绿色债券低34个基点,难以使投资者获得满意的收益,使投资者没有动力主动选择绿色债券,造成绿色债券市场的交易活跃度不高。

三大对策建议

毫无疑问,“30-60”碳中和目标的推进需要金融市场的大力支持,中国需建立可持续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作为绿色金融的关键组成部分,绿色债券的发展和改革至关重要。由此,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推动国内与国际绿色债券标准趋同,健全绿色债券顶层设计。我国与国际绿色债券标准存在差异,客观上表现为某些符合国内口径的绿色债券并不能在国际标准下获得认证。随着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我国应逐步严格绿色债券认证标准、精简绿色债券目录,从而加快绿色债券市场与国际标准接轨,为绿色债券的发展建立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二,促进绿色债券模式创新,形成多元化产品体系,调动市场积极性。在绿色债券品种上,除对公司债、金融债、定向工具等多种绿色债券进行完善外,还应持续开发绿色债券新品种,以吸引投资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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