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0日电(中国证券报记者黄一灵黄灵灵)5月19日,沪深交易所就债券发行上市审核等四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3日。沪深交易所本次起草(修订)业务规则旨在以债券注册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市场参与主体活力,引导相关主体归位尽责,充分发挥债券市场枢纽功能,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与金融风险防控。
(小标题)明确受理即纳入监管
四项业务规则包括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债券上市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其中《审核规则》是起草发布,另外三项是修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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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规则》首先是明确审核边界,规定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