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对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年公司债券发行人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债券部函〔〕号)及监管工作安排,北京监管局于年9月8日至9月18日对联想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联想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定期报告披露不及时。公司年年度报告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早于境内交易所公司债券年度报告发布时间。
2.临时报告披露不及时。公司拟收购卢森堡国际银行股权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时间晚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时间。
3.个别子公司股权质押未在相关募集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披露。
4.公司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往来界定不够清晰,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披露不准确。
同时还存在年3月31日,在香港联交所发布《截至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公布》公告,但是该信息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步披露的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年)第四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年)第四条、《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8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八条的规定。
责令联想集团立即开展全面整改,严格落实《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日前,联想公布了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联想控股去年营收.72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7%,净利润57.5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48.78%。截至年末,公司总资产.86亿元,总负债.75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86.36%。
此前联想还曾陷入有争议的事件中。去年司马南公开质疑联想控股年在29%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公司高管一半都是外国人、打着科技公司旗号搞金融业务等,联想也一度站在风口浪尖。年12月10日,联想控股在内网发布声明表示,本次股权转让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历次中央巡视和国家审计署审计均未对此提出过任何异议。
对于此次联想被责令改正,你怎么看呢?
(部分内容来源于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