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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后券商项目负责人被罚30万,遭5

债券项目欺诈发行,监管追责仍在继续。

在前期对一众中介机构进行处罚后,近期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国海证券债券与结构金融部执行董事、胜通集团债券项目负责人孙彦飞被证监会处以3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据了解,胜通集团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债券发行人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被列为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近期,证监会公布的年证监稽查典型违法案例中,胜通集团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国海证券、大公国际、鲁成所为勤勉尽责案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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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未勤勉尽责,募集说明书存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孙彦飞出生于年2月,时任国海证券债券与结构金融部执行董事、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负责人。年1月,国海证券与胜通集团签订《承销协议》,由国海证券担任胜通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的主承销商。孙彦飞为项目负责人。年2月,证监会核准胜通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国海证券共计收到承销费用万元。年度至年度,胜通集团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编制虚假财务账套,以及直接修改审计报告的方式,共计虚增营业收入.4亿元,共计虚增利润总额.11亿元,扣除虚增利润后,胜通集团各年利润状况均为亏损。证监会指出,上述行为导致胜通集团“16胜通01”“16胜通03”“17胜通01”的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国海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其出具的《核查意见》、《核查报告》及《承诺函》中与上述财务信息有关的内容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国海证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亦未勤勉尽责。国海证券未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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