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18日晚间,东兴证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70号),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亿元;本次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记者/周尚伃)
(编辑李波)
〖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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