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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10点档转融通细则发布,15公司问

4月30日至5月2日三日内连续15家“已问询”状态的公司披露了问询回复内容,共涉及个问题。此外4月30日,上交所发布了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通知,并与中证金融、中国结算联合发布了科创板转融通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

截至5月4日晚,上交所科创板平台已受理98家公司的上市申请,其中78家已进入“问询”状态,且18家公司已披露问询回复内容。剩下20家为“已受理”,其中,4月30日新受理了3家公司的科创板上市申请。

·15家公司问询回复涉7大类个问题

根据此次15家公司披露的问询回复材料及时代财经的统计,与第一批问询回复披露的3家公司情况一样,上交所问询问题包括“发行人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发行人核心技术”、“发行人业务”、“公司治理与独立性”、“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风险提示/风险因素”、“其他事项”等7大类,共个问题。

同样,此次15家公司的问题也主要集中在“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和“发行人业务”两方面。

·上交所对科创板《上市规则》进行3处修改

4月30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通知。

上交所表示,此次修改主要是配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上位规则的修订,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主体尽职履责,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通过纳入相关规则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董事聘任解聘、股东大会召开、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等相关要求,以保障上市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此次修改吸收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并借鉴了实践中的成熟做法,主要对以下三方面内容进行了修改:

一是在第4.2.5条中新增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并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

二是在第4.3.5条中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同时,明确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和变更要求。

三是在第4.3.16条后新增一条作为第4.3.17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1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科创板转融通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发布

为完善科创板多空平衡机制,促进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证金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于年4月30日联合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等业务规则为依据,集中对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以下简称科创板证券出借)和科创板转融券业务出借环节的差异化安排作出规定,《实施细则》与前述业务规则不一致的,以《实施细则》为准;《实施细则》未作规定的,继续适用前述业务规则。相关机制安排主要包括:

一是明确科创板证券出借及转融券业务的标的证券范围。科创板证券出借的标的证券范围,与上交所公布的可融券卖出标的证券范围一致。科创板转融券业务标的证券名单由中证金融确定并公布。

二是扩大券源。一方面推动落实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等机构作为出借人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业务;另一方面落实《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战略投资者配售获得的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的股票可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

三是提高科创板证券出借、科创板转融券业务效率。市场主体可通过约定申报、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科创板转融券业务。其中,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达成成交的,上交所对出借人、中证金融、借入人的账户可交易余额进行实时调整,从而使借入人可实时借入证券,办理相关业务。

四是提高市场化水平、降低业务成本。为提升出借人和借入人参与科创板转融券业务的意愿,满足参与者双方多样化需求,在科创板推出市场化的转融券约定申报方式,引入市场化的费率、期限确定机制,并降低保证金比例及科创板转融券约定申报的费率差。

五是明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证金融可将自有或依法筹集的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用于做市与风险对冲,相关事项另行规定。

科创板证券出借和科创板转融券业务的归还,以及非约定申报方式下的科创板证券出借和科创板转融券业务的申报、撮合成交、清算交收等环节的处理同主板现有安排。

此外,上述机制安排仅涉及科创板证券出借和科创板转融券业务的效率提升,不改变现有融券偿还业务安排,即客户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方可偿还相关融入证券。

上述机制安排将于科创板开板时实施。近期,上交所、中证金融和中国结算将发布相关技术接口并组织开展技术测试。

·新受理3家公司

1、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祥生医疗”)

证监会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注册地:江苏

融资金额:9.53亿元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华普天健

律师事务所:上海通力

上市标准:第一套

主营业务:超声医学影像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营业收入:年1.67亿元,年2.72亿元,年3.27亿元

归母净利润:年0.3亿元,年0.64亿元,年0.95亿元

募投项目:

超声医学影像设备产业化项目(2.63亿元)

研发创新及营销运营基地建设项目(3.9亿元)

创新与发展储备资金(3亿元)

2、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硅产业”)

证监会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注册地:上海

融资金额:25亿元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

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

上市标准:第四套

主营业务:半导体硅片的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是中国大陆率先实现mm半导体硅片规模化销售的企业。

营业收入:年2.7亿元,年6.94亿元,年10.1亿元

归母净利润:年-0.87亿元,年2.24亿元,年0.11亿元

募投项目:

集成电路制造用mm硅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二期项目(17.5亿元)

补充流动资金(7.5亿元)

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龙微纳”)

证监会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注册地:河南

融资金额:3.64亿元

保荐机构:中天国富

会计师事务所:瑞华

律师事务所:北京京都

上市标准:第一套

主营业务:无机非金属多孔晶体材料分子筛吸附剂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分子筛原粉、分子筛活化粉和成型分子筛三大类。

营业收入:年1.3亿元,年2.44亿元,年3.78亿元

归母净利润:年0.1亿元,年-0.1亿元,年0.47亿元

募投项目:

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1.83亿元)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0.64亿元)

年产富氧分子筛吨项目(0.18亿元)

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0.18亿元)

中水循环回用39.6万吨/年项目(0.51亿元)

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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