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之初,由于市场刚刚起步,规模还比较小,市场容量有限,考虑到市场的接受能力,证监会设计了股权分置改革制度,将股票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非流通股即公司上市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的一部分股权,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建立的初衷是更好地为企业融资服务,但又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因此在资本市场发展初期,相当大比例的是国有非流通股。
但是,随着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张,非流通股这一制度设计逐渐暴露出它的致命缺点:
一、在当时,非流通股占到总股本的2/3,因此只需要小部分的游离资金就可以控制股票价
格,引起股价的剧烈波动,甚至使股价偏离公司基本面,从而扭曲整个市场的定价机制;
二、流通股股东是关心手中股票价格的,而非流通股由于无法在市场上流通,因此非流通股股东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