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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项目上市后业绩大变脸中银证券

记者

陈靖

又有一批券商和保荐代表人被罚。

3月28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三则行政监管措施,涉及中银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三家券商的六名保荐代表人,处罚原因均为保荐项目发行上市后业绩“大变脸”。

具体来看,唐满云、陈默时任中银证券保荐代表人,他们保荐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在年3月1日至年5月31日期间,暂不受理唐满云、陈默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同时中止审查由二人出具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

郭威、刘爱亮时任国泰君安保荐代表人,彼时保荐的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

证监会指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认定郭威、刘爱亮为不适当人选,在年3月1日至年5月31日期间,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王行健、张恒时任海通证券保荐代表人,彼时保荐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证监会决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号)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在年3月1日至年5月31日期间,暂不受理王行健、张恒出具的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件,同时中止审查由二人出具行政许可有关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监管层已多次严厉打击券商投行违规行为。根据界面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内已有中德证券、安信证券等逾10家券商因投行业务违规收到罚单。其中,安信证券和中天国富更是两次被罚。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券商收到的罚单中超过三成与投行违规有关。

有券商人士表示,注册制大背景下市场强调“申报即担责”,因此处罚对象已转向机构与个人的“双罚”机制。其中除了具体项目人员,还包括管理人员、内控人员等,这也给券商敲响了警钟。

在中证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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