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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粤开证券违法被罚没万承销胜通集团债未勤勉尽责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讯12月23日晚间,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粤开证券,证券代码:)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粤开证券及相关责任人为山东胜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服务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粤开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周华、陈峰、田启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年9月29日,公司签收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21039号)。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号)。
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号),主要内容如下:
年12月1日,粤开证券与胜通集团签订《承销协议》,由粤开证券担任胜通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7鲁胜01”“18鲁胜01”“18鲁胜02”的主承销商。年度至年度,胜通集团通过虚构购销业务、编制虚假财务账套,以及直接修改审计报告的方式,共计虚增营业收入.4亿元,共计虚增利润总额.11亿元,扣除虚增利润后,胜通集团各年利润状况均为亏损。上述行为导致胜通集团“17鲁胜01”“18鲁胜01”“18鲁胜02”的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粤开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承诺函》也存在虚假记载。
粤开证券尽职调查过程中的未勤勉尽责情况:未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