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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志科技过会今年IPO过关第72家东方投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8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年第15次审议会议于年3月27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创志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创志科技”)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72家企业。

创志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投行”),保荐代表人为游言栋、杨振慈。这是东方投行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单IPO项目。

创志科技是一家专注于制药装备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致力于为制药企业提供药物固体制剂领域的全套定制化智能解决方案。公司主要从事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并提供从工艺摸索、工艺优化到工艺升级的全套工艺支持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流化床系列、湿法制粒系列及制粒生产线等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设备,均属于药物固体制剂生产过程中的核心工艺型设备。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贺志真直接持有公司40.95%的股权;贺辰阳直接持有公司18.75%的股权。贺志真和贺辰阳为父子关系,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二人在处理公司经营发展及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需要由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同时约定了,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二人经善意、充分、全面、持续沟通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贺辰阳同意根据贺志真的意见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一致行动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有效期至年12月22日或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之日(以孰晚者为准)。”因此,贺志真、贺辰阳可实际支配表决权的比例为59.70%,系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创志科技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份数量),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新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不低于25%。创志科技拟募集资金.40万元,分别用于高端制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毛利率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0.98%、58.46%、57.31%、51.24%,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2.08%、41.02%、39.46%、35.34%。请发行人:结合其行业地位、市场份额、生产工艺、技术特征等,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年上交所深交所IPO过会企业一览:

年北交所IPO过会企业一览:

年IPO被否企业一览: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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