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3号——股票代码管理》(简称《股票代码管理指南》)正式发布,自年10月1日起施行,指南施行后刊登招股意向书或招股说明书、启动发行工作的,适用其规定。后续,上交所将同步修订《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相应内容。《股票代码管理指南》遵循统一规则、公开透明、保持弹性、不搞例外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发行人可采用摇号选号等方式确定股票代码。采用摇号选号方式的,上交所发行承销业务系统将从发行人拟上市板块对应的股票代码段内,在前个未使用代码中(升序排列)随机抽取10个备选代码,发行人从中选择1个作为股票代码。摇号代码区间将按股票代码数值从小到大依次更迭补充,保证摇号代码区间始终为个,确保摇号选号公正、公平。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完善发行上市业务相关规则,优化发行承销业务系统,不断提升服务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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