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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证券债券承销突飞猛进后遗症新浪财经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庄会北京报道

债券承销是开源证券引以为豪的业务板块之一。据同花顺数据,自年至今,开源证券总承销额已达.06亿元,其中承销债券只,联席保荐66只,在中小券商中位居前列。

不过,在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其承销的债券却接连出现问题。

近日,因在对承销债券的尽调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开源证券收到年内第三张处罚函,公司及分管副总裁杨彬、项目负责人杭宇均受到处罚。

发行人违约

天津市浩通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通物产”)于年7月至年1月共发行了三只债券,即“18浩通01”“18浩通02”及“19浩通01”,共募集资金16.29亿元,开源证券为上述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浩通物产大股东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物产集团”)为上述债券提供担保。

今年7月25日,“18浩通01”因未能按期支付利息,发生实质性违约。

浩通物产的资金链紧张早已有先兆。根据天津证监局对开源证券的处罚函,浩通物产在年3月至年7月期间因融资租赁共发生11笔债务逾期,单笔金额均超过万元,合计金额达.42万元。对此,浩通物产均未及时披露,开源证券在媒体报道后,也未进行充分、深入核查,未及时发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此外,作为上述债券的担保方,天津物产集团自年3月底以来,经营、财务及信用状况等也发生重大变化。开源证券也未保持合理的执业谨慎,未就公司债券担保人的重大变化情况及时发布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除相关债务出现逾期外,浩通物产在债券发行前还对财务数据进行粉饰。

根据上述处罚函,浩通物产每月末将部分资产科目与部分负债科目进行对冲,并于下月初进行还原,以此调低资产负债率,并导致浩通物产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报送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未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

天津证监局认为,开源证券时任分管副总裁杨彬、项目负责人杭宇分别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勤勉尽责,未对获取的发行人财务数据保持合理的执业谨慎,未能发现上述虚假记载情况。

除调低资产负债率,浩通物产还通过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虚增利润。

年底,浩通物产对天津某公司的预付账款余额1.29亿元,账龄为3年以上,且债务人没有清偿能力。浩通物产在年年报中将该预付账款账龄划分为一年以内,未将其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29亿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60.24%。

因此,浩通物产及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均被天津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天津证监局认为,中兴财光华在审计工作中未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未勤勉尽责,未对上述预付账款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上述债券分别将于年及年到期,能否按期兑付存不确定性。“18浩通01”利息违约的最终处理结果是怎样的?对此,记者向浩通物产及开源证券了解情况,均未获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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