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证报
证监会28日消息,证监会近日制定了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
根据该工作计划,年,证监会将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还将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司债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有望今年出台
证监会介绍,年证监会立法工作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
二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力争今年出台的重点项目”4件,包括制定《证券公司业务资格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修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5件,包括制定《证券公司柜台业务管理办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办法》《证券期货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改《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三是持续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做好法律制度衔接。其中,“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2件,包括制定《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意味着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已渐行渐近。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在接受采访时也透露,证监会正抓紧制定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方案,扎实推进相关准备工作。
另外,证监会此前已就《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实施办法》指出,股票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证监会可依法责令发行人回购欺诈发行的股票,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股票。
继续推进制定修改多项重要监管规定
除了上述规章项目外,年证监会还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做好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等立法工作;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司债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做好证券期货领域相关司法解释制定、修改工作。
此前,证监会上市部主任李明在“年金融街论坛系列活动——第三届西城区企业上市主题交流活动”上透露,《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工作正在加速推进。
“目前我们正在抓紧推动出台条例,基本想法是,条例作为上承两法、下接证监会规则的行政法规,不追求‘大而全’,立足于监管法的定位,重在规范上市公司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解决上市公司监管的难点、痛点,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监管。希望社会各方积极献言献策,共同推动《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尽快出台。”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