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4日电题:《董登新:新证券法将带给A股市场十大变化》
作者董登新(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教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核心成员,中新经纬特约专家)
年3月1日,新《证券法》(下文简称“新证券法”)正式落地实施。这是该法自年颁布以来最重大的一次修订。近20多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及机构投资者群体培育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这一切都为此次证券法的“大修”提供了强大的信心和底气支持。
新证券法的生效实施,具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1)它首次赋予了IPO注册制的合法地位,极大地提升了A股市场的包容性和有效性。(2)它首次大幅提升了信息披露的法律地位与市场作用,信息披露监管成为“市场监管”的核心任务。(3)它显著提高了证券违法犯罪成本,这将有效威慑证券违法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和威严。(4)它进一步完善了投资者保护制度,这将有利于投资者自我保护,并主动依法自我维权。(5)它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这将促使证券中介更加诚信守法,并主动提高职业操守及执业水平,充分发挥“守门人”和持续督导的作用。
新证券法的生效实施,将从以下十个方面深刻地改变着A股市场生态环境:
(一)淡化A股行政管制,强化市场监管
所谓“三十而立”,年整好是中国股市创设30周年的重大时间节点。
这三十年来,A股IPO体制大体经历了行政审批制(-)和核准制(-)两大阶段,这其间尽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但现行核准制仍带有十分浓厚的行政管制色彩,这主要表现在我们经常以“行政管制”代替“市场监管”:(1)人为设置过高的IPO门槛标准,尤其看重公司过去的净资产与净利润指标,这直接导致大量轻资产型、新经济、新业态及高科技企业被排斥在A股市场大门之外,使得A股市场无法适应中国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客观要求。(2)IPO审核方式侧重对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进行实质性判断,这不仅会人为抬高原本过高的IPO门槛,而且还会使投资者对这一审核结果产生严重的依赖心理,并认定监管层就是“背书人”。(3)行政干预IPO定价,设定23倍的新股发行市盈率上限管制,人为压低新股发行价格,即便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高达五、六十倍,其新股发行市盈率仍不得超过23倍,它不仅严重撕裂了一、二级市场之间的价格联动机制,而且还导致盲目打新、疯狂炒新,以及新股不败的尴尬与窘境。
新证券法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导入A股市场,全面取代核准制,监管层将不再负责IPO实质性审核,也不再直接干预股市涨跌,这必将极大地淡化A股行政管制,还原A股的市场属性,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在此基础上,有效强化市场监管,坚持依法治市。为此,我们的监管模式也将随之转型升级,过去监管层将过多的精力放在IPO实质性审核及